新生党、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南
一、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
1.新生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(须经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,介绍信抬头应填写“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”),在报到注册一周内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到学院党委报到。
2.学院党委集中收取介绍信、党员档案材料,依据《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有关规定对党员资格进行审查。
3.学院党委将审查合格的学生党员介绍信交至校党委组织部,由校党委组织部到省教育工委统一代办转接手续后转往学院党委。
4.对于党员资格存在疑义的,在综合档案材料审查、谈话了解、电询函询等情况的基础上,学院党委将初步认定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,学院将党员资格认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。
注意事项:(1)介绍信超出有效期、抬头填写不正确或改动未加盖校对章的,不予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,应退回本人至原单位重新办理。
(2)党员资格认定需审查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、档案材料手续是否完备、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。
二、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
1.新生入学报到后,团支部收取新生团员档案(团员档案若在学生综合档案袋内,则只需收取团员证)和团员证,交至学院团委。
2.学院团委核查团员证是否标准,包括团员证基本情况的填写,注册是否正常,是否加盖钢印,有无组织关系转出章等。
3.团员档案完备和团员证符合标准的团员方可按时转入团组织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