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大学阳明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
1.学生持《请假条》(学院统一模板,分为离校与不离校)到辅导员处请假。
2.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假,指导学生填写《阳明学院学生请假三联单》和请假条;请假离校的学生先要征得家长同意,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告知家长并核实学生请假事由,核实无误后批准学生离校,并进行学生离校请假备案(不离校的学生则不需备案)。
3.辅导员根据学生请假天数办理请假程序,请假一天及以内由辅导员签字审批;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(含七天)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批准;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院长、学生处和教务处领导共同审批。
4.《请假条》由辅导员保存,《阳明学院学生请假三联单》第一联由学生交辅导员备案,第二联交任课老师查阅,第三联待学生请假期限结束后交辅导员处销假。
5.在学生请假期限结束后,学生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,辅导员及时落实学生返校情况,学生未按期返校并未履行续假手续的,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违纪处理。
注:《阳明学院学生请假三联单》加盖公章,同时辅导员签字方有效。